收藏转发锡盟公安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惠民举

锡盟公安在服务探索中不断革新,在简化传统业务的流程以及优化提升服务细节等方面下足功夫,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民警“多用心”,换取群众和企业的“少跑腿”,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01.阿巴嘎旗公安局别力古台派出所

01

实行延时服务:对到下班时间仍未办理完毕的事项,民警要为群众办结后方能下班,让群众少跑路。

02

实行节假日预约服务:向群众公布预约电话,节假日期间,群众需办理紧急事务,可提前与办理民警预约,民警及时提供服务。

03

实行上门服务:对老弱病残、出行不便的群众,民警可上门为其提供服务。

04

实行便民服务:开辟绿色通道、设立无障碍窗口。为急需办理迁户上户注销盖章等业务开通“绿色通道”。

05

专设蒙汉双语办证服务窗口:为解决广大牧民群众用国家通用语言沟通困难的问题,在办理户籍业务窗口提供蒙汉双语服务。

06

推出党员先锋岗服务:为更好的服务群众,杜绝出现“冷、横、硬、推”等问题,特推出党员先锋岗服务。

07

简化服务流程:为让群众少跑冤枉路,缩短审批和签字流程。由受理民警初步审核材料,再由受理民警携带相关材料,定期找治安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

08

实行便捷服务:为减少群众在办理业务中的等待时间,户籍窗口民警在电脑上完成申报业务操作后,电话联系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当场审批。

09

简化服务流程:《居住证》签注立等可取,《居住证》办理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10

推行无障碍服务:派出所门口设立残疾人通行无障碍通道。

11

实行一站式服务:我镇户籍常住人口到派出所户籍大厅办理户籍业务实行“一站式”便民措施。

12

推行贴心服务:为方便广大蒙古族牧民,推行蒙汉两种文字的申请表。

02.二连浩特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推出“延时服务”举措。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车管所自即日起延长工作时间,实行“办完最后一笔业务再下班”,不让群众跑两趟。增设“绿色通道”。将车驾管综合业务4号窗口和交通违法业务13号窗口设为绿色通道,按照不同业务类型,为有需要的群众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让办事群众不仅能感受到车管所的效率,更能感受到车管所的“温度”。推出“预约服务”举措。为进一步提升人性化服务,办事群众可以根据自身时间,通过车管所座机电话预约具体办理业务的时间。预约电话-。承诺“限时办结”服务。针对机动车上牌、过户、检车、补换驾驶证、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等高频业务,材料齐全的,承诺限时30分钟办结。增加驾驶人科目一考试预约名额。将原来每周可预约60人,增加至每周可预约80人,减少学员积压情况。增加“两个教育”学习场次。由原来的每天上午1场,增加为每天上、下午各1场,让更多需要参学人员能够尽快完成学习。增加驾驶人科目三考试场次。为进一步提升驾驶人考试工作效率,缩短广大考生等待考试时间,驾驶人科目按考试由原来的每周1场,增加至每周2场。03.镶黄旗公安局治安大队

1、推行允许“边补齐材料,边受理审核”的“容缺受理”机制。

即有群众来户籍窗口办理业务时,缺少少量的非关键材料,初审后可办理度较高时,窗口民警先收取材料办理,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由申请人签署“申请事项资料空缺办理承诺书”,声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先行办理手续,群众可在补送材料的同时,直接取件;特别急需的件,可让群众写下“三个工作日内补送材料,否则所办件强制退回”的承诺,可当场取件,进一步优化服务管理。

2、放宽农牧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条件。

进入城市、建制镇居住生活的农村牧区籍人员,可以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需房产局备案或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请落户城区、城镇,不受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居住年限等其他条件的限制。

3、办理依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落户,提供本人的书面申请、房屋产权归属证明、不动产登记证、网签合同、购房协议或房屋租赁合同(需房产局备案)任一证明文件,即可办理。无需提供物业证明、居委会证明、街道证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证明、居住年限证明等。

4、办理依合法稳定就业条件落户,放开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落户城镇。

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即可落户;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提供本人的书面申请,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即可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无需提供物业证明、居委会证明、街道证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住所证明等。

5、放开农村牧区升学落户城镇。

农村牧区考入自治区内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依照本人意愿,可以在入学时或就读期间将户口迁入就读院校集体户。毕业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户口迁入经常居住地、就(创)业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6、放开农村牧区人口参军落户城镇。

退出部队现役的农村牧区籍义务兵和士官,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可以在现实际居住生活城市、建制镇申请迁移落户,不受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居住年限等其他条件的限制。

7、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落户城镇。

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提供本人的书面申请、毕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企事业单位需要的技术工人,即可办理落户,促进举家在城镇落户。无需提供住所证明、就业证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证明、居住年限证明等。

8、明确刑满释放人员落户问题。

原盟内户籍居民刑满释放回原注销地落户不具备条件的,由现居住地旗县市(区)公安分局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审核后,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9、明确智障人员落户问题。

对于长期生活在社会救助管理站的精神智障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上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审核通过后派出所可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并标注存疑标识,按“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人员供养,以后查找到亲属,认领回原籍的,予以注销户口。

10、明确未办理收养证明的事实收养人员落户问题。

利用人像比对排除漂白身份或者DNA鉴定排除拐卖情形后,由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先行登记户口,将其户口登记在所在社区集体户中,并在人口系统做出存疑标识。

11、放宽投靠类落户条件。

具有设区市市区、县级市市区旗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镇区户籍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投靠落户,不受投靠人员年龄、婚否、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和住房面积等其他条件的限制。

12、在同一城市、建制镇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人员申请落户,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提供本人的书面申请、连续居住证明(锡盟居住证),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即可办理。无需提供住所证明、就业证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等。

13、实行区内跨盟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办理区内户口迁移人员,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和迁移信息通过网上流转。取消纸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

14、办理落户业务时,对落户地址实际居住(房屋入住)情况的调查,实行“社区民警核查制”,由社区民警调查并及时提供给户籍内勤,无需群众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不得要求群众找社区民警签字确认。

15、购买二手房的群众,只需凭房屋产权证即可办理户口迁入落户手续,原房主可以挂靠现在的房主按“非亲属”落户;凡在我盟内户籍居民购房入住后未办理产权证的,派出所可凭网签购房合同为其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16、在户政大厅开设民营企业办事窗口,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凭居民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可到户政大厅或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从信息受理到制出证件的时间由25个工作日缩减为城区、城镇7个工作日,农牧区10个工作日,并提供短信“到期提醒”服务。申请异地身份证办理,由5个工作日缩减为2个工作日审核签发,并提供电话预约服务。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凭用工证明可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为手续齐全,即来即办,立等可取,为集中用工企业和急需用证的外来经商人员提供预约上门办证服务。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各地公安机关建立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服务,确保及时领取证件;急需用证的,当日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即来即办,立等可取。为我盟各旗县市(区)集中用工企业和急需用证的外来经商人员提供预约上门办理居住证服务。

17、上门服务“特殊群体”。

对因年老体弱、身体伤残(病)等原因卧床不起、行动不便且确有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需要的居民,通过网上(电话)提前预约,居住地派出所、办证中心收到预约提示后将在24个小时内上门办理。同时,孤寡老人、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居民补办身份证,通过视频核实后,就可以给本人办理身份证。

18、设立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业务。

为方便群众出行,最大限度为群众节省时间,在机场设立临时身份证明打印一体机,方便群众补办临时身份(乘机)证明。

19、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工作效率,将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时限由20日缩短为15日。

20、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非关键核心资料且申请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补齐资料的,当场审批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公章刻制许可不设置数量限制。

21、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做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协调当地政府,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企业开办服务区,将印章刻制业务纳入专区,印章刻制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22、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在自治区内设立分公司备案不再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企业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设立分公司业务时,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采集信息并推送至公安机关,办事企业不再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材料备案。

23、推行自招保安备案、保安公司本盟市内跨区域服务备案、保安证补办等业务,在申请人相关材料齐全情况下,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来即办。

24、内蒙古自治区区内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自治区外居民跨省异地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收到异地回函后立刻办理,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25、建立老年人办理证照“绿色通道”。简化老年人办证照片采集流程,便利老年人使用办证自助设备,提供多种证照费缴纳方式,改善老年人网上办事体验,开通政务服务平台证件速递服务。

26、实现紧急事项“马上办”。为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行前证件遗失损坏等情况的人员,或因紧急需求申办签证、停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员,提供“快速通道”服务,实现“马上办”。

27、针对周六、日上班族、学生等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实际需要,推出出入境窗口周六、日预约办证服务,实现出入境办证周六日“不停歇”。

04.镶黄旗公安局交警大队

1.材料减免“一证办”。机动车申领六年免检合格标志、恢复驾驶资格预约考试、B1以上车型驾驶证审验、延期换证业务,凭身份证一证办理。

2.资料不全“容缺办”。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因委托书涂改等情况需更换委托书的,凭委托书电子版予以容缺办理;办理转移、转入登记业务,车主未携带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审核电子版凭证后予以容缺办理;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因系统原因无法核查车主交强险、车购税信息的,可容缺受理,相关信息后期审核。

3.非本人到场“视频办”。办理夫妻变更共同所有人业务,一方不能到达现场的,经现场视频确认核实后,由执法记录仪记录全部过程后予以办理;本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到车管所取消考试预约时,可委托代理人携带考生身份证前来办理,并通过委托人与工作人员视频确认真实性后予以办理。

4.推行“掌上办”。通过交管手机APP实现违法处理、事故快处快赔及36项车驾管业务全程在线办理。

5.在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推行电子保单信息比对,无需提供纸质凭证(挂车、新注册车辆除外)。

6.简化机动车变更业务环节。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车身广告的,办理变更业务不再受面积、位置、方式限制。在不影响驾驶人、乘车人视线和不遮挡车窗、照明装置、光信号装置、反光标识、尾部标志等安全装置的情况下,可在10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

7.小、微型机动车加装前后防护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的,无需办理变更手续。

8.车辆注册、转移、年检时,在不影响驾驶人、乘车人视野的情况下,允许粘贴除镜面反光膜之外的透光率达70%以上的遮阳膜(面包车除外)。

9.小、微型汽车改装前后保险杠、中网、前后灯光照明装置、轮胎等,在不影响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尺寸、技术参数,不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可换发行驶证;乘用车加装、改装车顶行李架,高度增加值小于或等于30厘米,车辆外观形状发生改变的,可换发行驶证。

10.为拥有10台以上大中型客货车企业开展预约“上门查验”服务。

11.推行老年人专属服务。开通无障碍绿色通道,提供专属引导服务、智能服务、预约服务、代办服务、现金服务、语音读题服务。

12.通过交管手机APP中预约车辆检验的,由机动车安检机构提供免费取车送车服务。

13.推行延时办。车管所实行早9时晚5时中午不休息工作制和送走最后一名群众工作制。

14.推行错时办。交管窗口部门实行“六日上班、节日无休”措施。

15.全面解除皮卡车城区通行限制,无需办理通行证。

16.联网核查“一事联办”。大力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实现车辆购置税、医疗机构体检证明、交强险、检验合格标志等联网核查。

17.在申请材料“四个减免”的基础上,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拆卸号牌、免费安装号牌、免费照相服务。

18.在大厅设置饮水机、雨伞、自动刷鞋器等便民措施,让办事群众体验良好的服务环境。

19.开通“平安畅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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